广东广技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职责
广东广技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唯一出资的校办国有企业,依法代表学校监督管理所投资下属企业、运营管理学校经营性资产。其主要职能是:
一、规范企业管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落实党对高校企业全面领导,负责企业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监督工作、勤政廉政建设。
3.代表学校规划校办产业的结构、规模、效益目标和发展方向。
4.依法依规任命和管理全资企业负责人,提出并通过董事会任命和管理控股企业负责人,推荐参股企业负责人。
5.负责依法向所投资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或更换董事,委派或更换监事。
6.负责公司及所投资企业的有关人事管理。
7.依法依规推动学校投资全资国有企业体制改制工作。
二、负责经营性资产与委托资产管理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厅)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运营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9.协助学校界定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学校委托的资产,分权属运营管理经营性资产和学校委托的资产。
10.管理学校所投资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含股权),优化产业结构。
11.确保学校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负责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12.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
13.负责对所投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考核,防范重大经济风险。
14.负责(科技)产业重大投资方案、重大经营决策的审核和报批。
15.负责对校办企业的创办、撤并进行审查。
16.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体制,进行全面、独立的成本费用核算。
17.监督各企业落实经济目标。
四、负责科技成果运营管理
18.负责对接科技处和研究团队,积极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服务。
19.努力促进科技企业孵化,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向市场转化。
五、其他管理工作
20.承担学校党政交办和授权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