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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责

根据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教技发[ 2006] 1号文件:要求各高校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高校对外投资统一由资产公司进行,由资产公司代表学校持有对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

明确规定高校资产公司的主要任务是:(1)管理学校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孵化科技企业,创办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3)统筹管理、整合资源,推进学校科技产业化工作。明确把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实现“防火墙”功能:高校资产公司必须在资产、管理等方面与学校划分清楚,真正起到设立“防火墙”的作用,规避学校作为高校资产公司的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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